12月27日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新冠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措施有关情况。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疾控局相关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出席发布会,并回答记者提问。 【国家卫健委:当前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 实施“乙类乙管”重点是强化服务和保障】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米锋介绍,当前,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,面临新形势、新任务,工作重心从“防感染”转向“保健康、防重症”。实施“乙类乙管”,是综合评估病毒变异、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工作等基础上作出的防控策略调整,是实事求是、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的主动作为,是为了不断提升防控工作的科学性、精准性、有效性。 实施“乙类乙管”,绝不是放开不管,重点是强化服务和保障。要抓实抓细医疗救治资源准备,着力保障群众用药需求,全力做好老年人、儿童等重点人群的防护和救治,特别是强化老年人疫苗接种和健康管理,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。 【国家卫健委:“乙类乙管”打的是有准备之仗 而绝不是被动的放开】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表示,从传染病的特征、健康影响、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出发,将一种传染病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,需要具备相关条件。这是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要求的,是依法防控的鲜明体现。 近三年来,通过对新冠肺炎“乙类甲管”严格管理,我们经受住了全球先后五波疫情流行冲击,成功避免了致病力相对较强的原始株、德尔塔变异株的广泛流行,极大减少了重症和死亡,也为疫苗、药物的研发应用以及医疗等资源的准备赢得了宝贵的时间,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积极成果。 当前,随着病毒变异、疫情变化、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,我国新冠疫情防控进入了新阶段,防控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。而我们密切跟踪病毒特点,研判疫情形势变化,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和药物供给,加强医疗救治和防控体系建设,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等因素,都为我们调整新冠病毒感染的法律归类创造了条件。因此,调整为“乙类乙管”我们打的是有准备之仗,而绝不是被动的放开。 【调整为“乙类乙管”后 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措施主要有这些不同】 会上通报,将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“乙类乙管”后,在防控措施方面主要有以下不同: 一是在传染源发现方面,“乙类甲管”时,主要通过风险职业人群“应检尽检”、风险区域全员核酸筛查等方式发现感染者。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,主要通过医疗机构就诊、居民自我健康监测、重点人群检测等方式发现感染者。各地要保证社区保留足够数量的便民核酸检测点,保证零售药店、药品网络销售电商等充足供应抗原检测试剂,有效满足居民检测需求。 二是在传染源管理方面,“乙类甲管”时,对发现的感染者和未排除的疑似病例实行隔离治疗措施,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观察。实施“乙类乙管”以后,对于发现的无症状和轻症感染者,可自愿选择居家健康管理,对于不具备居家条件或不想居家、担心传染家人的居民也可选择前往方舱医院隔离治疗。各地也为自愿集中隔离者提供类似“健康之家”等隔离服务。 三是在社会面防控方面,从“乙类甲管”调整为“乙类乙管”后,社会面防控措施将更多集中在重点场所、重点机构、重点人群,取消或减少对其他场所机构和人员活动的限制,尽量减少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。比如除养老机构、社会福利机构等特殊场所,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;不再对跨区域人员开展落地检、不再对外溢风险人员开展跨区域协查;不再划定高、低风险区,不再采取高风险区“足不出户、上门服务”等相应的风险区域管控措施。 四是在国境卫生检疫方面,“乙类乙管”后,对入境人员,不再实施闭环转运、集中隔离等措施,来华人员按海关要求填写健康申明卡,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人员可直接进入社会面。对入境物品不再采取预防性消毒,对进口冷链食品不再进行抽样检测。 【国家卫健委: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开设发热门诊超1.6万个】 会上通报,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和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开设发热门诊,应开尽开、应设尽设。 截至25日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超过1.6万个,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开设的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超过4.1万个。…